高校篮球赛通知文件-高校篮球赛策划
1.第24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一级联赛举办时间
2.CUBA几年举行一次?
3.学校篮球比赛策划方案5篇
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的通知的附件1
第24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一级联赛举办时间
第24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一级联赛举办时间
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主办,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康湃思体育管理有限公司协办,阿里体育有限公司独家商务运营的第24届中国大学生篮球一级联赛,计划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举行。
分区及参赛单位
东南区: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海南;
西南区:湖北、湖南、广西、贵州、云南、四川、重庆、西藏、澳门;
西北区:山西、陕西、甘肃、新疆、青海、宁夏、内蒙古、河南;
东北区:北京、天津、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香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所在地高等院校以3学校为单位组织男女队参赛。
比赛日期、地点
基层赛2021年10月—12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所在地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具体时间、地点及比赛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体卫处、学生体育协会或特别行政区学生体育联合会确定。
分区赛,西南赛区、东南赛区、西北赛区、东北赛区
男子附加赛2022年5月,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男三十二强赛、女二十四强赛2022年5月,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男子八强赛2022年6月,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四强赛2022年6月,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CUBA几年举行一次?
CUBA每年都举行的。
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简称CUBA,是中国大学体育协会主办的高校间篮球联赛,其宗旨“发展高校篮球,培养篮球人才”,模式参照美国的NCAA大学篮球联赛形式,中央电视台CCTV5等每年都会现场直播部分重要场次的比赛。联赛1996年开始酝酿,1997年建立章程,1998年开始正式推行,设男子组和女子组,CUBA影响力仅次于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
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面向社会、面向高校的大学生专项运动联赛,在1996年由中国大学生篮球协会与杭州恒华(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推出。其建赛宗旨;在社会化、产业化的运作模式下实现“发展高校篮球、培养篮球人才”的目标。
学校篮球比赛策划方案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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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篮球比赛策划方案
为了丰富我校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积极性,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进各班级与各年级同学之间的交流,决定从即日起,举行学生篮球比赛,活动安排如下:
一.比赛日期与地点
时间:20XX年11月17日活动课正式开始(根据天气情况;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地点:学校篮球场。
二.活动方式
1.各班组成参赛队,各组选派5名同学参赛,2名(含2名以上)同学替补和一名队长。
2.各班没有参赛的同学由班主任组织成拉拉队。
三.比赛方法
比赛一共分为a、b、c三个组;a组为男子组;b组为女子组;c组为男、女混合组(男同学3名,女同学2名参赛)。
四.比赛规则
1.比赛规则将基本参照国际篮联篮球规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一定改动。
2.比赛采用上下半场制,每半场的比赛时间为二十分钟,中场休息五分钟。
五.活动组织
1.组织部门:校团委、体音美组。
2.比赛裁判:罗老师及学生若干。
3.比赛计分、计时:校团委。
4.比赛场纪律维持:体音美组。
5.卫生责任:各班拉拉队打扫所站位置,学生会卫生部进行监督和协助。
6.后勤保障:学生会生活部、文艺部及各班后勤保障人员。
六.比赛注意事项
1.本次比赛是以团结进取、友谊第一为目的;一切都得尊重裁判判罚、遵守规则,文明比赛,不得请外援(参赛运动员必须为本班在校学生,各队员请备好球服)。
2.各队必须准时到达指定比赛场地,有事者必须提前向举办部门领导说明,如无故迟到5分钟,当弃权处理,并判给对方胜。
3.每场比赛学生会派出协助人员,主要任务是协助比赛正常进行。
4.各班注意学生安全,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学生管理处干事协助管理。
七.奖励
(一)奖励项目
1.第一名
2.精神文明奖一个
3.有价值球员(男、女)
(二)奖励内容
1.第一名,加班级操行分50分/组,奖状一张,纪念照片每人一张;
2.精神文明奖奖励一组,加班集操行分30分,奖状一张;
3.有价值球员(男、女)奖励精美纪念品、荣誉证书。
2.学校篮球比赛策划方案
随着秋季的来临,为了营造一个积极、健康、活泼、朝气蓬勃的校园环境,为了增强学生的体质,丰富同学们的课余文化生活,思蒙中学体育组策划组织20XX年秋季班级篮球赛。
一、活动目的:
为同学们打造相互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把“每天锻炼一小时”落到实处。展现学生的运动风采。
二、活动宗旨:
(1)切实推动“全民健身计划”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2)增进各班之间的感情,促进篮球爱好者间的交流。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10月28日,中学篮球场
四、活动举办单位:
中学体育组
五、比赛安排:
于10月17日将通知各班班主任传达到各个班,由各班负责组织参赛队。10月28日开始进行比赛。
六、参赛办法:
1、参赛单位:三个年级,二、三年级为一组、一年级为一组。
2、参赛资格:凡属本年级,体质良好者,爱好篮球者。
3、参赛人数:每队领队一人,男女运动员各8—10人。
4、报名日期:10月20日。
七、比赛方法:
(1)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果两队积分相同,则按两队在同阶段比赛中所得比赛比分。
八、比赛服装:
各队队服均为运动服,服装要从运动安全的角度出发。
九、比赛规则:
1、每队至少有8名运动员。
2、比赛开始后可经裁判同意,替换原有队员。
3、进球后换发球。
4、一节中所犯规(7次以上),采用二次罚球、个人犯规达5次罚下场。
5、上下半场每队各有两次暂停机会,暂停不暂停,最后三分钟不准暂停。
6、有投篮动作的二次罚球。
十、奖项设置:
第一名,发奖金50元班级量化分8分、第二名发奖金30元班级量化分5分、第三名发奖金20元班级量化分3分、并表彰优秀运动员十名,发奖品。
3.学校篮球比赛策划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让同学们的课余生活更加的多姿多彩,进一步推动体育活动的开展,带动体育活动的风气,增强各系部和各班级凝聚力和默契度,加强新老生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也给同学们展示自我的舞台,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定于在20xx年10月23日展开学院“迎新杯”篮球赛,旨在增强各班凝聚力,展示出新时代大学生的蓬勃朝气和竞技热情。
二、活动宗旨
以球会友,促进交流,强身健体,构建和谐校园
三、主办单位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四、承办单位
湖北生态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体育部
五、活动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9月23日开赛,周一至周五每天下午2:00——5:30。
地点:后山篮球场。
六、参赛对象
各系部代表队,继续教育学院,院学生会团委社团联合会
七、分组方式
各系体育部部长于10月18号到学工处107抽签分组,没到者视为弃权。
八、比赛形式
采取淘汰制,以系部为单位抽签进行循环赛,进入决赛后抽签进行进淘汰赛。
九、比赛细则
1、比赛期间如天气不适合比赛,比赛将另安排时间,其他比赛时间不变。
2、以系部为单位参加比赛,参赛队由一名领队和12名运动员参赛,参赛队员必须是本系部的同学。领队全权负责该班级队员签到、协商、联系等一切事务。
3、比赛分为上下半场,每半场30分钟,中间休息15分钟。
4、上半场开球后,下半场以轮换发球规则相替。
5、比赛中在每半场累计犯规超过7次,对方可获得两次罚球的机会。
6、全场比赛中累计五次犯规的球员将被罚出场。
7、全场比赛中各队只有五次要求暂停的机会上半场两次,下半场三次。暂停时间30s。换人无限制。
8、在比赛中有暂停、换人要求的,只能由该班级的领队到计分席进行要求。然后计分席的工作人员提示裁判暂停(或换人)。场上裁判可有特殊暂停,领队和场上球员不能向场上裁判直接请求暂停。
9、参赛的系部统一服装且有编号,两只队伍应有所区别。
10、球员做出的不体现运动员精神的犯规动作,比如打人等,发生此类情况后,球员将被罚出场外,如有滋事者可将其班级的该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11、比赛在计时员发出比赛结束终了信号时结束;在比赛时间即将终了前的投篮,如在信号发出前球已在空中,投中有效。
12、弃权:比赛开始时,一方队员不足五人时,球赛不得开始。在比赛时间15分钟候后,参赛队未能到场或依然不足五人时,则由裁判判令该队弃权,由对方球队获胜;一方球队因各种原因提出弃权时,则判定对方球队获胜。
13、如比赛出现队员受伤,立即暂停比赛,到有关工作人员处进行伤口处理,情况严重者请马上送往校医处。
14、在比赛中须尊重裁判、尊重工作人员、尊重对手、尊重队友。场上裁判有比赛最终裁定权。
15、本次篮球赛竞赛规则按照中国篮协近年制定的竞赛规则执行。
16、主办方有最终解释权和裁定权。
十、奖项设置
设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
冠军奖金:300
亚军奖金:200
季军奖金:100
4.学校篮球比赛策划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了丰富我校教师的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教师的身体素质,增进教师之间的交流,进一步营造学校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学校工会决定举行2020年教职工篮球友谊赛。
二、活动主题
团结、友谊、文明、健康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1、比赛时间:2020年x月-x月,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中午
2、比赛地点:xx馆篮球场
四、活动组织
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领导和组织。
主任:xx
副主任:xx
成员:xx、xx、xx、xx、xx
五、组队方式
第四工会小组(电子部)和第六工会小组(信息部)分别单独组织代表队参赛,第五工会小组(机电部)和第七工会小组(实训中心)组织机电实训联合代表队参赛,第一、二、三工会小组组织行政管理联合代表队参赛。
六、赛程安排
1、各代表队于9月30日之前上报10名男队员与5名女队员名单,并推荐一名裁判员。
2、各队队长于9月30日10:00到1-308抽签,决定比赛的排序。
3、每场比赛设一名主裁判,一个助理裁判,比赛规则按《五人制篮球赛竞赛规则》执行。
4、比赛采用上下半场制,半场比赛时间为25分钟,中场休息10分钟。
5、每场比赛中场休息时,由每队女队员(一场一位,不能重复)在罚球线定点投篮,每人投篮10次,每进一球得两分,全部结束后所得分数计入本队总分。
6、比赛分循环赛和淘汰赛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单循环赛,决出1-4名。
第二阶段:淘汰赛,由第1vs第4,由第2vs第3两场的胜者争夺冠军,负者争夺季军。
七、注意事项
1、各队严格按照要求组队,如有违反报名要求则取消报名球员比赛资格。
2、每队球员须着统一服装参赛。
3、超过10分钟仍未到场或人员不齐则视为自动弃权。
4、场上队员必须尊重服从裁判的判罚,违反者给予技术犯规警告,严重者(两次)将被罚下场。比赛过程中如有球员有严重犯规或危险动作则视同技术犯规。
5、赛前运动员要熟悉场地并进行热身,以免比赛中拉伤。
6、每场比赛结束后,要与对方球员握手或拥抱以表示友好,并向拉拉队员致意。
7、每场比赛后,由裁判宣布结果,并由组委会记录。
5.学校篮球比赛策划方案
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体质,经学校研究决定,于10月中旬举办泰安长城中学三对三篮球比赛。
一、比赛名称:
泰安长城中学三对三篮球比赛
二、比赛时间:
20xx年10月中旬
比赛地点:校篮球场
三、报名:
1、报名条件:泰安长城中学全体在校学生,要求身体健康,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有一定的篮球基础,经体检合格。
2、报名时间:截至20xx年10月8日,以班为单位将报名单报艺体处。
3、每队限报队员5人,不报名者不准参赛。
四、竞赛办法:
1、比赛不分组别,第一轮采用双败淘汰制,从第二轮开始采用单败淘汰制,对阵形势由抽签决定。
2、比赛球场以正式篮球比赛的'半个场区为准,采用国际篮联最新规则。
3、每队限报名5人,3人首发,2人为替补,每场每名队员累计犯规满三次罚下,比赛中若因罚下或受伤不满两名队员,则停止比赛,由对方球队获胜。
4、每场比赛共10分钟,比赛结束分数高的队伍为获胜队伍。如果两队比分相同,以两队由队员轮流罚球决定胜负,某队1分即为胜方,比赛结束。
5、得分判定:罚球中篮算一分;两分区域投中算两分;三分区投中算三分。
6、每场比赛每队可暂停一次,暂停时间为20秒。
7、比赛开始由掷硬币决定发球权,比赛开始或得分换发球时发球在中圈内;发球时不可传入2分区域直接得分,中圈发球时不可抢断。
8、当防守队抢断球、抢得篮板球时,球必须回到三分线外重新进攻;持球者必须双脚出三分线,否则进攻后为违例,由对方获发球权。
9、当得分、出界、违例、裁判均应鸣笛,表示球,由对方队员在中圈获发球权。
10、所有参赛选手对比赛队员、裁判、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或有违反体育运动道德之行为时,裁判有权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11、各队需按照比赛规定时间准时到场,迟到十分钟,按自动弃权处理。
12、如遇全校活动或天气原因导致比赛不能进行时,时间顺延,另行通知。
13、比赛奖励前8名,分别加相应量化分。
五、裁判:
xxx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的通知的附件1
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
台州学院及部分项目竞赛承办院校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大学生体育协会
四、参加单位
全省各普通高等学校
五、运动会日期、地点
2010年5月~2011年11月 分阶段在台州学院等学校举行
六、比赛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共11项
七、比赛分组及设项
(一)分组
1.甲组:全省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2.乙组:全省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职业技术学院
3.丙组:全省普通高等院校体育院系
4.丁组:经省教育厅审批招收的高水平运动队
(二)项目
1.甲组(11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
2.乙组(11项):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
3.丙组(10项):田径、游泳、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定向运动、健美操、武术
(三)丁组(3项):田径、足球、篮球,其中田径比赛运动员比赛成绩达不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不予取名次
八、竞赛项目
(一)田径:
1.男子(2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十项全能。100米高脚马竞速和60米三人板鞋竞速(甲、乙、丙组)
2.女子(2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撑杆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七项全能。100米高脚马竞速和60米三人板鞋竞速(甲、乙、丙组)
(二)游泳:
各组男、女项目: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
仰 泳:50米、100米
蛙 泳:50米、100米、200米
蝶 泳:50米、100米
200米个人混合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篮球:男子组、女子组
(四)排球:男子组、女子组
(五)足球:男子组
(六)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男女混合双打
(七)定向运动:(男子、女子各4项)
百米定向赛、短距离赛、中距离赛、团队赛
(八)健美操:
1.竞技项目:自编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混合双人操、三人操、六人操
2.普及项目:风采赛(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操)、组合赛(混双操或三人操)、集体赛(6人徒手操、6人轻器械操)
3.啦啦操项目:自编8人舞蹈啦啦操
(九)武术:
1.个人项目(男、女子各5项)
(1)自选拳术一项(长拳、南拳、太极拳任选)
(2)短器械一项(剑术、刀术任选)
(3)长器械一项(枪术、棍术任选)
(4)其它拳术、其它器械
(5)其它太极拳、其它太极器械
2.集体项目:男女6人以上,配乐(不含歌词)
八、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我省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审核录取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培训生、夜大生、函授生、成人高考、进修班、远程教育生、留学生等不予报名)。
(二)以学生入学时的招生性质确定参赛组别。
(三)运动员思想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必须持县市级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方可参赛)。
(四)运动员必须在省大学生体育协会正式履行注册,并经审核取得浙江省大学生运动员注册证者。
十、参赛报名规定
(一)各代表团报团长1人(必须由学校校级领导担任),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二)甲、乙组代表团至少参加5个以上(含5个)项目,丙组代表团至少参加4个以上(含4个)项目,否则不计总团体分;
(三)各项目报名规定:
1.田径
(1)各院校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报一队院校限报教练4人、报二队以上院校限报教练员8人。
(2)甲、乙、丙组限报一队,丁组可报多队。各组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共20人,其中单一性别不得超过12人(丁组单一性别不得超过14人)。
(3)每人限报二项(另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全能运动员不可兼报其它单项(但可兼报同一组别接力)。
2.游泳
(1)各队每组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2)每队限报男女运动员14名(其中单一性别不得超过9人)。
(3)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
3.篮球、排球、足球:
(1)篮球、排球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运动员15人(到赛区参赛人数为12人)。。
(2)男子足球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
运动员30人(到赛区参赛人数为18人)。
4.乒乓球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5人。
(2)报名运动员请按技术水平由高至低排列。男、女各5名运动员可报名参加所有项目的比赛,即:男、女团体赛,男、女单打,男、女双打和混合双打(限报2对)。双打项目不得跨校配对。
5.羽毛球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
(2)男、女单打各限报2人,男、女双打、混双限报2对,单打可以兼其中一项双打,双打不可以兼混双。双打项目不得跨校配对。
6.网球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队员限报8人。
(2)单打比赛各组每队可报男、女各2人、男子双打、女子双打及混合双打各1对;参加团体赛运动员可兼报单项比赛。双打不得跨组、跨校配对。
7.定向运动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4名,有体育院系的普通高校可同时报甲组和丙组或乙组和丙组两个队。参赛成绩既为浙江省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定向比赛成绩又为本年度省学生定向锦标赛成绩。
8.健美操
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竞技
操、普及操的各单项比赛及啦啦操,每单位每项限报一人(队)参加。
9.武术
(1)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3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甲组、乙组每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5名;丙组每单位可报男、女运动员各4名。
(2)每位运动员最多可报2项,同类项目只能选报其中1项。
十一、竞赛办法
(一)田径
1.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和相关的补充规则。
2.报名不足3人(队),则取消该项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允许更改报名项目)。
3.径赛800米(含800米)以上项目只设一个赛次;田赛各项报名人数超过30人时,设及格赛,录取前12名参加比赛。
(二)游泳
1.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和相关补充规定。
2.比赛采用预决赛。如单项报名人数不足8人(含8人)时采用一次性决赛(接力项目同)。单项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通知改项或测验。200米以上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三)篮球、排球、足球
1.篮球、排球、足球预赛、决赛,均分别执行中国篮球协会、中国排球协会、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排球竞赛规则》、《足球竞赛规则》(特殊规定另行通知)。
2.篮球
第一阶段:根据参赛队数,分小组采用单循环制进行比赛,排出各小组名次。第二阶段:视分组情况决出各组名次(见各组别补充通知)。
3.排球
(1)比赛视报名队数,八个队以上先分组单循环,后进行交叉比赛决出名次。八个队(含八个队)以下进行单循环比赛决出名次。比赛按报名先后以贝格尔方法进行编排。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25分制,第三局为决胜局采用15分制。
(2)男子组均用硬式排球进行比赛;女子组用软式排球进行比赛。
4.足球:比赛根据各组别报名队数,确定赛制。
(1)参赛队伍六支以下(含六支)采用单循环制决出各队名次;
(2)参赛队伍在六支以上先采用分组循环,再采用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第一至第八名的队伍。
(四)乒乓球
1.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团体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
用淘汰赛增加附加赛决出名次。
3.团体赛均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比赛次序为:
1、A——X 2、B——Y 3、C——Z
4、A——Y 5、B——X
4.单项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
5.所有比赛均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6.先进行团体比赛,后进行单项比赛。
(五)羽毛球
1.比赛采用中国羽毛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2.各组别团体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加附加赛,决出1-8名。
3.男、女团体比赛次序为:(1)单打 (2)双打 (3)单打 ;单项或团体比赛允许一名运动员单兼双。
4.单项比赛各组别均采用淘汰赛,前八名增加附加赛,如某项目参加队(人)数较少,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确定比赛方法。
5.所有比赛均采用3局2胜制,每局为21分,每球得分制。
(六)网球
1.比赛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2.各组别团体赛的赛制,当参赛队不足5队时,采用单循环赛制;超过5队时,比赛分二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组循环,第二阶段进行交叉赛。
3.单项比赛根据报名人数采用单淘汰赛或循环赛制。
4.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双打;比赛前15分钟上交名单,名单一经上交不得更改。
5.所有比赛均采用一盘6局平局决胜制,团体赛采用三场二胜制。
6.场地为室外硬地球场。
(七)定向运动
1.比赛采用中国定向协会审定的《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执行。
2.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判组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抽签决定;
3.百米定向采用预决的方式进行,出发形式预赛采用间隔出发,决赛采用集体出发。
(八)健美操
1.竞技组比赛执行国际体联审定的《2009年-2012年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普及组比赛执行中国健美操协会审定的《2009年-2012年普及组健美操评分指南》,啦啦操比赛执行大学生体协颁发的《国际全明星啦啦队运动评分规则》;
2.运动员预赛和决赛出场顺序赛前由组委会抽签决定;
3.各单项分两轮比赛(预赛和决赛),甲组和乙组预赛成绩前八名、丙组预赛成绩前六名进入决赛;决赛中得分高者名次列前;若成绩相同,按规则执行;
(九)武术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武术套路竞赛规则》及赛会有关补充规定。
2.自选拳术一项中任选的南拳、太极拳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1989年编写的《南拳竞赛套路》和《四十二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十)未尽的竞赛办法,详见各项目竞赛规程和相关补充通知。各项目制定的竞赛规程与总则不一致时,以规程总则为准。
十二、团体总分
(一)总团体:
1.总团体甲、乙组录取前8名,丙组录取前6名;
2.总团体分,以代表团按组别在各项目比赛中的得分总和排列总团体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团体分相等,则以各项目团体分第一名多者总团体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二)各项目团体:
1.各项目团体甲、乙组均取前8名;丙组均前6名;丁组田径取前3名,其它项目,相关协会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录取名次。
2.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由各单项体协与承办单位协商确定是否增设男子、女子团体总分。
3.各项目团体分,以代表队按组别在各单项比赛中的得分总和排列团体名次(田径、游泳破纪录分加入代表队团体分),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相等,执行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的办法。
十三、计分办法
(一)甲、乙组各项目单项均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丙、丁组各项目单项均前取前6名(不足6队减一录取),按7、5、4、3、2、1计分;
(二)田径的接力与全能,游泳的接力,定向运动的团队赛,健美操的三人赛、六人赛,乒乓球团体赛,羽毛球团体赛,网球团体赛,均以单项得分按组别加倍计分;
(三)篮球、排球、男子足球,均以单项得分按组别加5倍计分;
(四)破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纪录加18分;破省大学生最高纪录加9分。同一人(队)在同一单项比赛无论破多少次纪录,只加最高分。
十四、奖励
(一)团体奖:取得甲、乙组总团体前8名,丙组总团体前6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取得甲、乙组各项目团体总分前8名,丙组各项目团体总分前6名;丁组(田径)团体总分前3名,包括增设的男子、女子团体总分,颁发奖牌。
(二)个人奖:取得各单项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奖牌,甲、乙组前八名、丙、丁组前六名的运动员发给成绩证书。
十五、体育道德风尚奖
(一)评选及奖励体育道德风尚代表团、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员)、体育道德风尚奖的教练员、裁判员的具体方法另发。
(二)本届大学生运动会在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的基础上,各个项目根据具体情况评选若干名“优秀教练员”和优秀裁判员“,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公布。
十六、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的选派
(一)仲裁委员、技术代表、技术官员、总裁判、裁判长等主要裁判由主办单位选聘。
(二)各项目比赛的裁判,根据不同项目竞赛需要,由各高校选派,承办学校、协办单位选调,或与有关单位协商解决。无裁判任务的单位缴纳裁判代聘费(各参赛单位在大运会期间只要有选派裁判被聘用,就无需缴纳裁判代聘费。没有担任裁判工作的单位也只需交纳一次裁判代聘费,金额为2000元)。
(三)凡从事大会仲裁委员、技术代表、技术官员、总裁判、裁判长(员)以及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等工作者不得兼任教练员。
十七、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
(一)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委员由主办单位选聘;
(二)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将严格按本届运动会的相关规定。比赛前、比赛中、比赛后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运动队(员)取消比赛资格或录取名次,情节严重者给予责任人处分并通报全省。
(三)负责对各参赛代表团、运动队(员)的纪律监督工作。
十八、竞赛保证金及申诉
(一)竞赛保证金:
1.各项目比赛,各代表队报到时必须向大会交纳竞赛保证金3000元。保证金作为代表队有关成员在比赛期间违反大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未发现违纪违规的队,比赛结束时退回保证金
2.凡在比赛期间存在违反大会纪律、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代表队,其原先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还应重新交纳比赛保证金后方允许本队其他运动员继续参加比赛。
(二)申诉:
1.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提出申诉;在比赛中对裁决有异议,可按各项目规则规定的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2.申诉队必须提交有秘书长或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方可受理,不交纳申诉费一律不予受理,如申诉队胜诉则申诉费如数退还,若败诉不再退还申诉费。
十九、经费
(一)按照国家现行体育竞赛有关规定的开支标准办法执行。
(二)各代表团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自理。
(三)主办单位选聘的仲裁委员、技术代表、技术官员、裁判长(员)和资格审查及纪律监督委员会等人员的差旅费由大会负担。
二十、其它
(一)保险:参加本届运动会的代表团官员、工作人员、运动员、教练员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办理保额每人不少于十万元,附加医疗一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日期包括往返旅途期间,并在报到时交验保险单据。组委会成员、技术官员和裁判人员的保险由承办单位统一办理。
(二)校旗:各高校自带校旗一面(3米×2米)。
(三)各单项竞赛规程另行下发。
(四)各项目电子报名表请登录指定网站进行下载。
(五)相关赛事信息,请及时关注浙江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网站。
(六)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